揚州公務員考試
2024年揚州市江都區衛健系統所屬事業單位招聘13人簡章
http://www.cqfhp.com/ 2024-07-22 來源:揚州市江都區人民政府
2024年7月揚州市江都區衛健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根據醫院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專業技術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4年7月揚州市江都區衛健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后)中各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五)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7月24日至2006年7月30日期間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符合招聘簡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與本單位工作人員,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存在回避關系的,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公職的人員和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單位、招考崗位條件
可直接登錄揚州市江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打開江都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部門信息公開欄-江都區衛健委-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欄-通知公告欄),查詢《2024年7月揚州市江都區衛健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具體工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報名采用現場方式報名進行。現場報名時,應提供報名表、2寸藍底照片2張、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以及崗位條件要求的材料,如:畢業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明、工作經驗提供社保繳費記錄證明。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最遲可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如在上述規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報名時間:2024年7月24日-7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現場報名地點:詳見崗位簡介表。
報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簡介表。
2.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年齡、學歷、專業等報名信息,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等。
(2)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本簡章及其《崗位簡介表》,弄清具體規定,遵循相關要求,準確選報崗位。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崗位簡介表》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4)本次招聘不限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后,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的崗位,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有關情況,及時在醫院網站或公示欄公布。
3.資格審核
招聘單位根據本簡章規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崗位所需條件,依據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
4.領取筆試準考證
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應于筆試前1日內到招聘單位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主要考核專業知識,各招聘崗位的筆試科目詳見《崗位簡介表》。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
筆試日期:由各招聘單位自行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筆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面試人選確定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情況確定各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對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各崗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計分,考生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時間、地點由各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本次考試(筆試、面試)均不指定復習教材(輔導用書),不組織、也不指定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五)體檢
符合上述“(四)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按其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或僅采用面試方式考核的,則另行加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按有關規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江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監督、指導和檢查。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結束后,由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揚州市江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用人單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由本人負責處理。此次招聘人員的性質為編外合同制,工資待遇由雙方依據有關規定協商確定。
四、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招聘工作紀律。本次招聘由醫院監察部門及區衛健委紀檢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4-86539196。
五、本簡章由揚州市江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
揚州市江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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